- 編號:202202240351564233您的來信:
- 來信內容:來 信 人:張偉
清澗籍,清澗參加居民醫?!,F在西安住院,說異地報銷需要備案,要備案要居住證,沒有居住證,只能拿回來報銷,說報銷比例本來40%,拿回來報銷還少10%,是30%,這是為什么?為什么這么低?政策宣傳比例不是挺高嗎?
來信日期:2022-02-24
- 處理情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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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網友,您好!感謝您對縣長信箱的支持與關注。您的來信已收悉?,F回復如下: 根據榆林市醫療保障局文件-榆醫保發[2021]134號文件規定: 1、市外醫療機構,不分等級,住院支付比例統一調整為50%。 2、異地就醫報銷政策:通過定點醫療機構、醫保經辦機構或電話辦理轉診備案的自主轉診人員,按市外醫療機構支付比例降低10%比例報銷。 如您對咨詢的問題仍有疑問,請撥打電話5223178。 清澗縣醫保局 2022年2月28日
處理單位:政府辦
處理時間:2022-02-28
處理狀態: 處理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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